| 3、可以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护理费(及护理2003年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 应该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辆相撞的规定,按过错责任大小承担责任,小车与摩托车主之间虽有责任大小的划分,但在面对乘客时承担的则是连带责任,现摩托 向我左手边粉碎性骨折赔偿好多 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新开(女,7岁)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建中(男,19岁)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6月7日12时30分,房山区霞云岭乡银水村村民李兴明(男,8岁)骑自行车由东向西行至房山区房郑路潘家庄路口时,适有湖北省雄县小步村村民韩东辉(男,35岁)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驶来,两车相撞,交通事故。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10日死亡。 10月8日11时10分,房山区玻璃河中心小学学生刘雁飞(男,9岁)步行在房山区京保路刘李店村由东向西横过马路,适有房山区玻璃河水泥厂职工张海(男,34岁)驾驶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驶来,张车前部将刘撞出,刘受伤经抢救无效于10月13日死亡。 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雪君(女,1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铁全(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请问大家我们该索要哪些方面的赔偿和要啥证实。我是福州地区的。 谢了大家 一、事故认定书 按照规定《事故认定书》在诉讼中只作为其中的一个证据使用,可是在司法实践中,要是没其他更为有力的证据时,法院普通以《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各方的责任。假若对其确定的责任划分不服的,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机关提请复核。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意见在交通事故一发生后便请律师介入,收集交警在处理事故时的其他证据材料,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赔偿权利人 "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端直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包括:受害人本人及受害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赔偿义务人 "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普通有以下几个: 1、事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支付,不足的部分再由各方当事人根据过错承担各自的比例。交强险限额:死亡补偿金或伤残赔偿金十一万;医疗费一万元;财产损失两千元。 2、事故车辆司机。司机作为端直责任人应当对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3、事故车辆雇主。司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司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交通事故。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能向司机追偿。 4、事故车辆单位。单位员工因公司事务驾车外出出现交通事故,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事故车辆挂靠单位。按照司法实践,车辆挂靠单位对所挂靠的车辆有监管责任,且收取挂靠费,应对车辆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事故车辆登记车主。司法实践中登记车主也有可能对车辆交通事故承担责任。 7、第三人。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假若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注意是否有其他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 8、道路设计、管理单位。道路的设计、管理单位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比方说设计坡度过大或管理失误是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由便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四、赔偿项目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实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能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实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能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实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能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实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能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能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本事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本事的,能根据其年纪、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便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便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因处理事故所发费的合理的住宿费用。 6、住院伙食补助费:能参照当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本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纪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便业的,能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9、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10、其他合理费用:以上各项以外的,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其他的合理损失费用。 五、赔偿程序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我们意见的赔偿程序:事故发生→伤员的救治(能要求司机或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伤残鉴定→协商赔偿→(协商不成)起诉到人民法院→执行 六、应注意收集的证据。 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名称(车辆前玻璃全部要粘贴交强险标志)、住院期间所有书面材料(病历、诊断书、出院证、每日清单、费用发票)、陪护证、受害人及护理人收入证实、受害人及护理人的工作证据(工作证、工作服、工资条、劳动合同)及居住证实(暂住证、租房收据、房东证实)、其他各项费用的证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