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实施以来,一直受到多方质疑。除了律师和车主,法院也加入到质疑行列中。日前,昌平法院针对交强险理赔难以及医疗保障低等问题提出司法建议。针对昌平建议取消交强险赔偿金分类限额的建议,继上周的回应声明之后,交通事故。保监会昨天再度发表声明且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各保险公司必须执行“交强险重大人伤案件提前赔付机制”,保险公司和受害人有争议的案件不得影响先行赔付。
交强险理赔率低?
专家回应:标准化流程明年实施
理赔率低是昌平法院提出的第一个建议。昌平法院的调研显示,该院2007年所审结的172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的有121起,占70.35%。从受理的案件统计数据分析,强制险保险公司的自动理赔率极低,仅有0.826%。对此,昌平法院建议保监会加强对强制险先行赔付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于符合理赔条件而拒绝承担先行赔偿义务的保险公司给予警告。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治超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审定两辆车相撞,看看交通事故。不用到对方公司索赔,可以直接到自己投保的公司领取赔偿,寻找创业之路。这一规定可望在年内出台。北京的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实施这样的办法。此外,保险行业协会正在保监会的指导下,制定“交强险理赔单证及索赔流程标准化”,这个措施也有望在明年初实施。
医疗赔付限额太少?
律师建议:可以参照社保监督
目前,创业故事。交强险医疗赔偿限额定在1万元。昌平法院建议取消强制险的各种赔偿限额,特别是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部分,不应再按类分项,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害方能得到赔偿。刘家辉律师表示赞同,她告诉记者,日前她接手的一个案子中,受害人是粉碎性骨折,而全责的肇事司机只扔下5000元就走了,其保险公司也只赔付了1万元。
保险行业协会则对此表示了忧虑:如果提高医疗责任限额就会增加保费,这会间接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而如果提高医疗赔付将很难预测道德风险,比如医疗乱收费。
律师刘家辉告诉记者,交强险12.5万的赔偿限额应该不设界限,这样才可以真正起到补偿保障受害人的作用。至于担心骗保则大可不必,担心医院乱收费也不能成为理由。刘家辉建议医疗支出可以借鉴社保,有一个评价机制,保险公司也可以派出专家审核费用。
保监会再度回应
交强险必须单独核算
针对昌平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保险公司交强险的案件应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立案、分开记录、分开结案。交强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赔付。道路交通事故肇事方(被保险人)、受害人等对交强险赔偿以上部分存在争议的,不得影响交强险的赔偿。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