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撞电瓶车,对方轻伤,车被扣押,已交保证金,事后,保证金能拿回来吗?
对方的损失该怎么赔偿?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土地租赁合同范本,baoanlawyer。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你看交通事故。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主要责任,一般是在60%以内。 如果未超过交强险限额,由交强险全额赔付。超过部份按比例赔付。 如果没有保险,则自个儿出钱。 交强险限额内全赔,超出部分按责任赔。 要赔偿对方如下费用: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如造成对方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了这些钱之后,保证金可以拿回来的。 主要责任,一般是在60%以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法法律可知:如果是对方的主要责任,机动一方没有过错的话,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保证金是可以拿回来的. 按照责任认定书,就可以去起诉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