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咨询 回 复 函 冀律(2007)1587号 贵州省大方县金鱼、路塘、陡坡、红旗村黄建等400户村民: 我所与 来信反映: 我们认为:大方县人民政府强行用武力摧毁农民三百五十多亩庄稼与良田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作为土地征收实施主体的县级人民政府应严格依照法定征收程序、严格履行职权。 首先,大方县人民政府应在贵州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土地文件下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你们村进行土地征收公告。45日内由县国土局公告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方案。并认真听取被征土地农民的意见,对农民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应给于充分的考虑,及时修正安置方案。我不知道最新婚姻法。依据方案落实土地补偿和安置方案。部分村民或个别村民拒绝交付土地的,应依据《土管条例》45条规定由县国土局下达交付土地决定书,该决定生效后由国土局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精神抚慰金标准。县政府没有权利直接强制农民交付土地,土地补偿安置没有落实的不得使用征收的土地,因此县政府的行为属于违法行政。 其次,征收农民集体的土地补偿项目有四项;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社保资金。补偿标准,依据当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农民生活水平。考虑土地存量、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倍数。在上报审批前做出方案一并报有权批准的政府审批。全国唯一标准是:保持被征地后的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你村27元/平脿鼁#f"彷嵘/嵟鉸蠺)姿h)曪w檶盋隘r*eBE芤Bd讖梊繮掤i~笲3|巖azD荷g.2孽8Y 葏锌昿溩*繻 Y磔~'煄勫桻胒噠9鄋誩農蔕盪田*朰5歱f礠+啒摄e盨窋傊4Ro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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