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破开债务坚冰
时间:2012-01-13 22:25
来源:逍遥一生
作者:王心凌
中国法律网
| 罗律师点评:企业成立后,如果经营管理不善,难以继续生存下去,可能就会面临着债务缠身的局面。这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是一种解决债务危机的法律制度,它通过确定一整套破产申请、受理、重整、破产宣告、债务清偿等程序,规范企业的破产案件的审理、破产清算和企业拯救工作,既使无可救药的企业及时进行清理清算,尽可能保护债权人、债务人与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使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起死回生,通过和解、重整焕发生机,其实损害。避免走上清算之路。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处于困境企业的挽救与“送终制度”,破产在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于2006年8月27日获得正式通过,将于2007年6月1日施行。该法的施行与原来只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才能破产的制度不同,确立了所有的企业法人均可以实施破产的制度,但对于不是企业法人的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仍然没有列入调整的范围。(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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