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诉讼: 其第1056条划定:"伉俪之一圆,果判决离婚而受有益伤者,得背脖 踪之他圆,要供赚偿。前项那是新直竖坐后,初度遏制的离婚益伤制度的坐法。损害。该制度的界定,既是对社会糊心需供的适应,也是对社会公理寻供的推许
“婚外恋”离婚损害赔偿的获赔方, html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侵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行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之规定,你前夫在你们离婚前与他人同居,离婚时你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现在你们已经协议离婚了,你在离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侵权行为的手段、方式、场合、持续的时间等具体情节的不同,反映了侵权行为社会风险程度的不 同,在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上理应有所反映。 (三)、损害后果 过错方对受害人非财产上损害的程度和后果对受害人离婚后生活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离婚损害赔偿的伦理内涵与制度完善, 很显然,离婚尽不是侵权行为,因此,主张离婚损害(广义的)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的观点至少是不全面的。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的观点,对离因损害所导致的赔偿 协议离婚后能否索精神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赐予了无过错方在其配偶与他人重婚或同居而致离婚的情况下,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此“婚外恋”离婚损害赔偿的获赔方首先应是原有效婚姻的配偶方,其次该配偶方应是无过错一方。 由于离婚损害赔偿是法律对无过错方因离婚受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