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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最高数额是多少?有没有相关文件?

时间:2012-02-01 07:18来源:小丑 作者:黄祖斌 中国法律网
根据省高院的第二十五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时,可以参考下列标准: (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能高于元; (四)造成公民死亡的,学会损害。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元,但不得高于元。 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 第二十六条 按前条的规定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后,根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 你的伤残等级为1处5,2处10级,在不计算责任比例的前提,精神抚慰金应在最高不超过-元之间,主要要看伤残等级累加计算的发式及相关的其他情况来确定了。最好是去问下律师, 我是百度上查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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