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4年来的公司,在两个人的小点上班。入职前问过经理有各项保险么,经理说以后有。06年公司开始帮我买养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07年开始买公积金,08年开始买医疗和生育保险,04年、07年(07-2010)、2011年元旦(2011-12-31期满)共签了三次劳动合同(今本工资1050,饭贴150,每年年终奖600多,去年900多)。 萍乡一个小点,也是两人,干得最长的员工是5年,合同2010-12-31到期。因公司(09年换了新经理)业务原因,就着萍乡小点房租合同到期,公司把小点撤消了(要求主管先注销证照-再交接-再给赔偿和工资),公司只赔偿了他们三个月的养老金,其他没赔。 我们租房合同2011-06-19到期,事实上损害。估计公司也会要撤我们了,如果公司提前解约,我们应该提哪些具体赔偿要求,以维护我们最大利益?我很关心刚来未交时段的赔偿,特别是医疗,公积金两项的补偿,但搜了一下有很多版本,比如:即使提前解约,公司也要负责交到合同期满的那天,仲裁支持的养老保险内容多些,那医疗公积金呢?我非专业认识,也无从辨析,我写了一个草稿,不知道行不?请老师查漏补缺,谢谢! 赔偿要求1、各人补偿金=(N+1)*上年12个月收入的月平均工资"N":公司更名前后,各人与公司事实劳动关系的年限 "1":公司违约支付给离职员工找工作的"代通知金"|2、按事实劳动关系年限,补足各人空缺月份的"五险一金"中单位承担的部分(转账或现金补偿给个人皆可); 3、因劳动关系解除,涉及各社保衔接适宜,需要公司证明的,希望及时有效的配合。 4、补偿到位, 继而办理工商等证照注销、;当场交接无误时,结清所有应得工资员工同意签字,。5、以上要求敲定的结果由负责人签字确认,以督促交接人员及时有质的 完成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