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起诉离婚,由于他把第三者带入家中,被我当场捉住,他两年前把我腰打骨折,由于女儿小,没有追究其责任,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sunhai/2012/0116/112910.html。现在离婚我要求平分房产,房子是婚后拆迁后买的,他娘出了两万。名字是写的老公的,我能够胜诉吗。我25号开庭;我什么也没有准备,我该怎样辩论,谢谢 重点讲感情确已破裂,破裂原因是男方有外遇和家庭暴力。 房产证是他的名字就可以,婚后一方父母给钱让子女买房子,除非有明确相反证据,视为对夫妻的共同赠予,这个房子算你们的共同财产,平分没问题,可以要求多分。 在此基础上,还应该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要求额外的损害赔偿。 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依法分割。
什么都没准备也去诉讼。。。。 按照你说的情况,只要能够举证证明,你的会胜诉的。 另外,你对于你们的女儿以后的生活安排好了吗? 首先他打你致伤可以构成离婚的必要因素 你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和相应的赔偿义务 当然你要拿出相应证据。通过诉讼在财产之能够平均分配,但因为房产是他的名字,最多法院也只判房产的一半给你,当然你有百分之70的可能获得女儿的抚养权,那么你和你女儿又能够获得一笔抚养费和赡养费,在房产是问题上因为是他的名字,所以你不可能得到房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