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老外客人说,中国最近关于环境损害责任增加了新的法规。我们听说这种法规对所有参与者造成的任何损害有赔偿责任。
有哪位搞环保大霞知道,这是什么新法规吗? 还是出了那个侵权责任法。其他的没什么的,只能说对法条的误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其中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对于原先的民法通则规定的环境侵权责任中的第三人责任进行了修改】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 第六十八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原先民法通则规定第三人不承担责任的,但现在的确把责任主体扩大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