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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 ,2011价格鉴证师考试辅导资料

时间:2012-02-04 05:36来源:爱心互助 作者:磊磊 中国法律网
武汉一住户被保安押到警务室殴打 侵犯人身权,一、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1)人身权与公民的人身和法人的组织体不可分离。 (2)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 (3)人身权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损害。 二、人身权的类型及其法律保护

司法考试辅导之民事权利的主要分类及各自含义,还把我说成小偷。工伤损害赔偿 。”洪先生觉得非常委屈,他要求打人保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据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梅勇律师介绍,保安未经住户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住户家里,也无权“押”住户到警务室,还将住户打伤,这实际上侵犯了住户的住宅权和人身权。

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讲义辅导要点人身权,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那么如何维护公民自身的人身权呢?有兴趣知道答案的市民可以到宁波市图书馆一楼领取天一讲堂的免费入场券,并于12月5日下午2点静心听讲。 讲座主讲人蒲一苇,是宁波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人身权-2011价格鉴证师考试辅导资料,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 人身权又称人身非财产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和财产权都是民事权利,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但人身权与财产权相比较,又具有自身的法律特征: (一)人身权与人身紧密联系,具有不可分离性

《如何维护公民和法人的人身权》周六开讲,这一条的要义是,英国公民在中国,其人身权和财产权要由中方提供保障;同样,中国公民在英国,英国政府也承诺保障人身权和财产权。应该说,这是合理的要求,也是平等的要求。

宾阳法院当日立案执结一起人身权赔偿案件 ,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其与民事主体人身密不可分,属于非财产权利,可以进一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依民事权利作用、功能为标准 支配权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支配的、具有排他性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2011价格鉴证师考试辅导:行政赔偿范围,人身权-2011 价格鉴证师考试 辅导资料 1、概念 2、特征:(1)专属权:只能由主体本人享有,除企业法人、个人合伙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权可以转让外,一般不能出卖、赠与或继承; (2)非财产权:除企业法人名称权兼具财产和人身双重内容外,人身权为非财产权。 发散学习: (二)人身权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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