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事判决 原告损失.5元,先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元。下余.5元(元精神抚慰金除外),受害人承担30%即.95元,被告承担70%,即.55元。加上应承担的元精神抚慰金,共应赔偿原告.55元,扣减已先期赔付的元,被告还需赔偿.55元。 判决如下: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55元。
保险公司说不承担精神抚慰金,因为法院没有把精神抚慰金判到交强险里面,我不知道法人精神损害赔偿。我们按判决执行,如果对判决有异议,你可以在有效期内起诉中院? 可以起诉,这是每个公民都有的权利,但不一定有效。一审判决并不是将精神抚慰这一诉请漏判,而是将其归于被告赔偿责任,因为大部分保险规定并没有精神损害赔付,这是法官在判案时的自由裁量权,也是权衡各方利益作出的。 如不服判决书可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精神抚慰金一般保险公司不赔偿的,由当事人出 纵横法律网 梁斌律师 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精神抚慰金一般就一种情况,即被害人在判决前要求法院从交强险中强制执行精神抚慰金,不然一般都是自己承担,保险公司都不承担的。其实你一共才赔了3W,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