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损害。
根据这两条如果一个人因交通事故致残,已经请求法院要侵权人赔偿残疾赔偿金,就不能在另行请求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为 精神损害抚慰金已经通过残疾赔偿金的方式得到支付。是这样吗?为什么实践中法院都是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都判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你说的这种情况属实。 实践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是跟伤残等级走的,而致伤残或死亡了,一般法院会判决支持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同时,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现实操作就是这样,如果硬扣法律,确实,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种类之一。 没办法,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很多地方是以法院系统会议纪要等非正规形式操作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侵权人就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金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