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举日常生活中存在侵犯公民财产权和消费权的现象。 商业行为最多 消费权包括 知情权 :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对 商品和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进行全面和充分地了解。 超市或商场里总是会有特价商品。为什么特价呢?是真正的厂家让利还是商品的质量有问题呢?为什么特价商品标有概不退还的字样呢?业务员介绍产品时,都只讲优点,却不将弊端,地球人都知道,凡是都有两面性的。 自主选择权 :售货员唾沫横飞的讲个没完,也不管你要不要就是个讲,甚至夸大其词,当顾客抬脚要走的时候,先是劝,再是拉,最后实在不行就开骂。 监督权: 总是有一些传说中的“秘方”其实就是一种垄断,他到底放了什么东西消费者一无所知;医院医生开的药只有能到该医院拿药 ;小商小贩玩称杆子,明明7两说成一斤;商场明明标着特价,却按原价算账;节假日的打折优惠都名存实亡,在原价基础上翻了几翻再打个几折,实质上就是原价。 安全权 :是商品就要保障质量,哪怕是特价商品,只要用来交易的东西都是商品;二手东西翻新,外行人是全然不知的,但安全系数不高,尤指高科技产品。 在实际生活中,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现象非常普遍,通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例如,为了牟取非法利润,招徕顾客,一些不法分子在普通白酒中加敌敌畏冒充"茅台",用福尔马林泡毛肚、凤爪,在菜油中掺柴油,损害。出售变质、发霉的各种食物等,皆属此类,这些商品不仅不能满足人们的正常需要,反而会损害人们的健康,甚至会致人死亡。(2)制造销售假药、劣药。药物本来是用来治病救人的,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赚钱,则置人们的生命健康于不顾,以非药物冒充药物,病人服用后,根本不能对病情产生缓解及解除作用,延误疾病的治疗,劳动合同赔偿 。有些假药中还掺杂有害成份,不仅耽误治病,而且使病情加剧,例如,一些不法分子用泥土、鸡饲料、淀粉或廉价药品加上伪装,冒充抗生素及名贵药品出售。1992年12月贵州印江县的学生服用了河南某制药厂生产的驱虫药,造成3169人中毒,2人死亡。(3)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药品。对于销售者来说,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过期、失效的药品等侵犯消费者安全的现象也较为普遍,有些商店将已经过期的商品打上新的日期,欺骗消费者。(4)日常用品及机电产品缺乏安全保障。这些年来,我国曾发生了多起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爆炸伤人的事件,电风扇、电热毯、电热杯、洗衣机等漏电致人死亡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这些都是严重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表现。(5)化妆品有毒有害。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美的追求也渐为时尚,化妆品致人损害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有些生发水不仅没有生出头发,反而使原有的头发脱得精光,一些润肤膏不仅不能美容反而致人容貌毁损,还有些化妆品甚至含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有害物质。(6)营业场所不安全。如有些旅馆房屋年久失修、楼梯老化腐朽;有些商品、饭店、旅馆电源外露极易触电,有些旅馆管理不善,旅客财物经常失窃等等,这些也属侵犯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现象。(7)服务方式不安全。如理发师使用工具不当或者不消毒致顾客受伤或者传染疾病,浴室热水过热烫伤顾客等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