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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

时间:2012-02-08 14:23来源:经济_时评 作者:小尹 中国法律网
232个离婚案无一起获损害赔偿(图),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在四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现实生活当中存在的一夜情行为、情人关系这些在实践中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形,往往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第二,

协议离婚后能否再向前夫要求损害赔偿? ,因此,你前夫在你们离婚前与他人同居,离婚时你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在你们离婚时,你由于不知情而没有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

因家暴致离婚 可索损害赔偿,于是,李女士来司法所咨询,其能否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大红门街道司法所程琳: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离婚时,只有无过错方才能基于特定原因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继续维持婚姻,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主张损害赔偿。 特定的原因包括4点: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

离婚案中"小三"凶猛 无过错方损害赔偿难得法院支持,作为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还要求请求方须无过错。无过错方的过错是指不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不是指没有任何过错。上述案件中,被告吴某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刘某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有法律规定的违法情形存在。综上,笔者认为刘某的诉请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虐待岳母能否提起离婚损害赔偿,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概述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依据 综观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离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做法早已被立法所接受。事实上人身损害解释。如《法国民法典》第266条规定:“如离婚被判为过错全在夫或妻一方,则该方得被判赔偿损害,以弥补他方因解除婚姻而遭受的物质或精神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

国家司法考试综合辅导之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第三者是否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者是否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婚姻法》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那么,第三者是否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呢?目前还没有让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浅谈,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提起离婚请求是夫妻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前提条件,现行法律不会给婚内受损害的一方任何救济。笔者认为我国应将婚内损害赔偿请求权设为一个独立的请求权,使婚内受侵权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明确夫妻双方身份权的范围。 百度快照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浅谈 搜狐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侵权责任的一般原理,离婚精神损害侵权责任有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第一,损害事实。只有一方当事人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

第三者是否应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曾经引起轰动,以为可以以此惩罚“婚外情”了。但市妇联最近公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离婚时,无过错方获得损害赔偿的极少,究其原因,举证太难。《婚姻法》还规定,离婚时 责任编辑:AP0010 分享文章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人网搜狐微博开心网百度搜藏豆瓣网飞信天翼

建立婚内损害赔偿制度构想,中广网北京8月1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法院最新调研发现,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几乎都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一方面,婚外恋、一夜情这些婚姻中的过错,对另一方确实伤害至深,所谓的“小三”确实存在;而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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