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有一套自有住房,但是我们的户口是在他外公家。他外公家是老式的公租房,地点在淮海路长乐路,最近传说只要有开发商投资了那边就要拆迁了。我老公这个月闹着跟我离婚,我想请问,如果我们离婚,我还能享受拆迁补偿吗?如果我们这种情况离婚,本来有产权房的,还有可能在拆迁中再分到动迁房吗? 我误会了,是这样,离婚的话只要户口在里面一样可以享受动迁,但注意 如果你在房屋中没有产权,如果按砖头(你上海人懂的),你没有什么利益的,只有少量安置费(2万左右),如果按人头,你是有一份的,和他们均分。 在他处有产权房的不影响动迁安置 感觉你老公急于离婚对欲你不利 你告诉他,动迁完了再同意离婚,否则坚决不同意,逼急了就线回娘家 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离婚时有夫妻共同财产就分,没有就不分。离婚后你能否享受动迁利益很难说,这要看动迁公司了。 拆迁房屋是公房或者私房,动迁补偿款分割的原则是不一样的。私房为产权人的私有财产,产权人在动迁款分割中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公房是公家或者集体的财产,公房的拆迁补偿是对承租人和同住人居住权利的补偿,承租人和同住人在动迁款分割中的地位基本是等同的。 具体到你家的情况,他外公家是老式的公租房,如果产权没有买断,即属于公房。你能不能得到拆迁补偿取决于你能不能被认定为“同住人”。“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你在拆迁房屋内有户口,但是不实际居住,且他处有房,属于空挂性质,不能认定为同住人,所以无论离不离婚都是享受不到拆迁补偿的。(除非离婚后你们的产权房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就他出无房了,但要赶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之前进行产权分割,还是很冒险的)当然,以上是法理上的说法,具体也要看动迁公司的态度,但也拿不多的。 所以那房子拆与不拆都不应该影响你们的婚姻关系,到底要不要离婚要看你们的感情,为了拆迁而离婚往往是得不偿失的,一些假戏真做的事也不在少数。你要慎重考虑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