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没收"热得快"宣言!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体验:当你的稀饭煮到一半的时候,当你的面等着开水来泡的时候······你却要忙着收拾你的"吃饭的家伙",又或者连锅带盆都被人给抄走,你是否一脸茫然!你是否有过这样的想法:他们凭什么来没收你的"热得快"!而你是否据理抗争过!这个时候你是否已使得自己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财产权已经遭到严重的侵害! 没收"热得快"行为不正当的四大理由: 1、合法性问题。依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之规定,对于公民人身自由和财产的限制,必须由法律及以上位阶的立法性文件予以规定,事实上损害。而我国明显没有禁止私人购买,使用,保有"热的快"的法律法规,正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而学校规章的规定是随意扩大了限制的范围,是与上位法相冲突的条款,因而是无效的.由此可推断,我们与校方(实际是园区管理方)所签订的住房协议也是无效的.校方及管理方无权没收我们的私有财产---"热得快".该理由可借鉴国家依法解禁各校规定之"在校大学生不准结婚"之条款予以佐证。 2、合理性问题。学校及园区既然禁止我们学生使用"热得快",那为什么在园区的超市中却将"热得快"公然摆上柜台,大肆销售,而且品种繁多,价格通杀到各个阶层的学生?也许有人会说我们无权干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商品经济,但我再次必须提醒各位同学的是:学校是非营利性公共组织,不能完全以市场经济的标准来衡量学校的行为,而必须考量社会公益性因素。学校完全可以将禁止销售"热得快"列入出租协议,但园区却没有这样做。无论校外情况怎么样,学校的行为必须是"一切以学生的利益为根本"!既然学校和园区不干涉"热得快"的销售,也就更加无权干涉学生的自主市场行为。 3,程序性问题。每次园区来人没收"热得快",都是着装不整,无职无衔,无证无照,也没有向我们说明其身份和提供可信的证件,却公然闯入我们的寝室,穿堂入室,随意取走我们的"电器用品"。而我们学生却从来没有申辩权和解释权。这些人在取走东西后也从来不提供任何收据或证明。这显然不符合法律上所规定的公共事业单位的行政行为的程序规定。 4,危险性问题。园区没收"热得快"的主要理由是:使用"热得快"等电器设备可能会导致火灾!但试想,核电站一旦出现事故,其造成的后果是无可挽回的灾难性后果,但我国依然大力提倡修建核电站。同理可证,"热得快"给我们生活和学习所带来的方便性已经远远超过了其因为不但适用所可能存在的危险性。既然国家各企业以生产"热得快"的许可证,就已经说明该产品已经通过了国家的有关测试,包括安全性能测试,其隐性含义就是"热得快"具有足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各位亲爱的兄弟姊妹,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反对学校的"霸王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 联系我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青园路168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09级网工4班 希望有关人士能给予法律解答或报道出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