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07年成立的一家包装设备公司,之前做的客户基本都是小客户,今年开始接触比亚迪,富士康等大客户。这些大客户对违约责任赔付要求都很高,比方最近的一个大客户,违约责任是规定:如规定期限内验收不合格,则每日罚合同金额的1%,15天后,如仍不合格,则视为违约,需返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60%),双倍赔付订金(合同金额的30%),并赔付客户损失(合同金额的30%)。也就是总计返还货款后,http://www.5law.cn。还需赔付合同金额的105%。而包装设备毕竟是复杂机器,谁也无法保证绝无问题,公司内部甚至有人担心要是客户到时候故意找茬,就说这个螺丝有问题,那个齿轮有缺陷,而不给验收,造成公司损失。我想知道这种担忧是否多余?(毕竟大家都是做生意,不是出来坑蒙拐骗的),另外,大公司这些设备采购合同是否基本都有如此霸王条款?该如何应对,是否有好的建议?
一共只有20分,就都献出来了。 你好: 很能体会你的感触。 1 可以接下订单。自己应该多熟悉一些商业上的法律规定。虽然对方有律师出谋划策,不必畏惧。自己有理合法就行。建议您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如果发生纠纷,对于霸王条款,法院会不认其效力的。比如,定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超过的,不视为定金。 3 只加重对方的义务,责任,减轻自己的责任,这样的条款,法院也会否定其效力的。 4 相关能够证明的材料,你方应该及时固定,保留,以备急用。 5 对方是大单位,内部管理到位。一般的小单位,就差在此方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