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读大三女生 被学校社团一男生强行脱掉内衣 然后他摸我胸部 我反抗大叫他才松手 是属于性侵犯吗 我要怎么维权啊 谢谢 我不敢告诉家人朋友 我想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 要怎么做啊 请高人指点 非常感谢 不属于狭义性侵犯,而属于广义性侵犯中的猥亵。你应该报警。由于其情节较轻,在反抗后停手,可能仅会被给予行政处罚,而不会被认定为猥亵罪。但你可要求其对你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很简单,去派出所告他,这种人最可恶了,少一个世界就清净一分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这个取证有点困难啊 青春发育期正常现象,男孩喜欢女孩胸脯里的肉团! 属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 但是这类案件一般在私下里进行,很难有证据控告对方。 如果你要维权,只能试着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如果你已经有证据,把证据交给警察,耐心等待结果就可以了。 你可以以猥亵侮辱妇女的罪名起诉他,但要有证人和证据。实际操作有一定难度。 法院告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