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公司组织了团购房屋的活动,因已有房屋,就将自己的名额转让了,并取得了一定的转让费,现公司因为和之前的房地产公司因为房价问题谈不拢,取消了该团购计划,请问,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还是只需要将转让费退还? 属于违约,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了违约金的,并且无过错一方主张的则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返还不当得利及其银行同期利息。如果无约定的,只需要返还已经取得的不当得利及其银行同期利息。对比一下精神损害赔偿法。 只需要将转让费退还,顶多再支付利息 只需要将转让费退还 这是有风险的法律行为,你跟他协商退还转让费,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加上银行同期利息! 如果在订立合同之前对方知道这种情况和其中的不确定性,则只将转让费退还就可以了。 如果不知道这种情况,且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如果双方约定有违约金的,则应返还转让费的同时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则只返还转让费及转让费同期的银行利息即可。当然,这些都是在对方要求的情况下才可能承担。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有问题可再向我咨询 深圳陈律师 要看转让协议是怎样约定的,应该以约定为准。一般情况下应该退转让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