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自产自销稻秆锅炉(无任何手续),宣传单说明无毒无压,赵购买使用,导致中毒,现已出院,打算起诉王.
依据什么法,多少条?
锅炉是否需要鉴定?
赵中毒与锅炉是否有关系,是否锅炉导致,需要鉴定吗?由谁申请鉴定?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 1、王自产自销稻秆锅炉(无任何手续),宣传单说明无毒无压,赵购买使用,导致中毒,现已出院,打算起诉王. 依据什么法,多少条? 这里存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问题。受害者可以选择一种责任要求对方承担。 合同法 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责任竞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1)、违约责任。 双方构成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第一百三十条 【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均有规定:产品提供者应当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产品质量问题对消费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合同中,卖方提供的产品对买方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履行、补救措施后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相比看损害。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关于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有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之分。 就一般侵权责任而言,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才能构成:(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即必须在客观上造成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2)行为具有违法性,如因合法行为造成损害,则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不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如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不须完全具备上述要件,损害。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或具备一定的特殊条件即可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上面是关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时候,赔偿权利人可以选择一种要求对方承担。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2、锅炉是否需要鉴定? 赵中毒与锅炉是否有关系,是否锅炉导致,需要鉴定吗?由谁申请鉴定?诉讼需要证明损害事实与锅炉有直接因果关系时,是锅炉问题导致,是否需要鉴定? 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关于举证责任的问题。 如果是违约责任,应当由违约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并没有违约。 如果是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上面是相关法律对于证据的规定。 具体到本案中,锅炉的提供者应当举证证明其生产的产品和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但是,该锅炉的制造者没有任何手续,可以推定其产品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 这一点对受害者比较有利。 其次: 中毒和锅炉之间的因果联系,原则上是由锅炉的提供者承担没有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司法实践中,受害者可以在起诉到法院之后,申请法院做司法鉴定,对于两者之间的因果联系鉴定,这样可以更好的保障其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是根据您的描述和提问做出的简单回答,是律师的个人观点,供参考! ---------------------------------- 【河南 郑州 曹静杰律师】 ---------------------------------- 都需要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的好多条.不一一赘述. 2.锅炉需要鉴定,由消费者到质检总局去鉴定,或着立案之后由司法机关出面鉴定 3.有关系,属于三无产品的质量问题 4.可以依法进行索赔,王要赔偿赵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诉讼费等.返还买锅炉的钱 应当由质检部门鉴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需要 3.对于赵来说,不用。举证责任由王承担。 4.要鉴定,由受害者承担,至于相关费用可纳入诉讼赔偿费用范围中。 1、首先要证明赵的中毒是使用该锅炉过程中造成的。这个确实不好举证,鉴定都不好做。这个可以起诉后委托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做。但是这方面的鉴定很少。 2、在这里可以选择一个有利的起诉,一个是合同纠纷,一个是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好打一点,但住院损失赔不了。侵权纠纷不好打,但是可以主张中毒方面的损失。 3、诉讼时,损害事实与锅炉有因果关系,这个得由原告举证。至于锅炉不合格,这个好举证,因为锅炉的生产必须达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标准,在这里显然对方没有。但是锅炉不合格不代表必然造成了你中毒,据以这一点需要你举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