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损害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内涵界定,
这种特定的人格和精神利益遭受侵害,同样属于非财产上损害。审判实践中,因身份权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痛苦之非财产上损害后果的,以监护权遭受侵害的情形较为典型和普遍。一种观点认为,监护系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设,因此监护只是一项职责
论归责原则与侵权责任, 人身权利的损害事实包括人格利 益损害和身份利益损害。由于人格权可分为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因而人格利益损害也可分为人格利益的有形损害和人格利益的无形损害。身份利益损害是 侵害身份权所造成的损害事实。由于身份权有基于身份权和 [转载]论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2011-09-01 10:, [9] 但身份权的情形较为复杂, 除因身份权遭受侵害所生之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债权之外, 某些直接表现为请求权的身份权( 如抚养请求权、夫妻同居请求权等), 其请求权究竟应视为该种身份权的基本权能, 或应视为债权或债权之外的独立请求权, 论责任是违法的法律后果 (上), 身份权。相对身份权是自然人十分重要的权利,可因法律规定而发生,如亲属权、监护权;亦可因合同而发生,如配偶权、养父母亲权;无论法定发生还是意定发生,内容均由法律规定。现实生活中,侵害相对身份权时有发生,构成侵权。2.列举不当:第2款列 评论 (, 第三十一条 【人身好处侵害中的财产丧失确切定】 侵权义务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侵害别人人身权利造成财产丧失,是指侵害人格权、身份权、人格好处、身份好处以及常识产权中的精力好处而造成的财产丧失。 第三十二条 【侵权行动禁令】 有充分理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性质的法律指引, 得到尊重仍是荣誉权最主要的内容。如果视荣誉权为身份权,那么精神纯正权也可以说是一种身份权,因为此权仅为具有未成根据该学者的观点,马随义似乎可以主张其荣誉权受到了侵害。但是该“应获得的荣誉”是在授予之前不得侵占,还是在授予之 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 人身权分人格权与身份权两种。人格权是指公民因其为人而享有的权利。身份权是公民因自己与他人存在法定关系而产生身侵害他人健康权的,侵权人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3 . 姓名权 是指公民享有其“名称代号”的专有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