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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知识点记忆法来决战2012司考

时间:2012-02-25 15:07来源:忆梦蜀江 作者:月儿 中国法律网

  导语:用知识点记忆法来决战2012司考。司法考试的知识点往往是零碎的,而我们必须运用较好的记忆法来复习,因此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大家总结了相关经验,希冀对大家备战2012司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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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司法考试的过程其实就是一场同记忆争斗的过程,而斗争最好的武器就是复习,正如古人言: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法律教育网成立伊始,法律教育网便一直秉承教育和服务并重的办学宗旨,致力于为教育行业孕育出更多人才。法律教育网提示考生,要使复习取得好效果就必须注意:

  一、及时复习。德国著名心理学家艾宾浩斯的遗忘规律告诉我们,人们对所学知识的遗忘是先快后慢,先多后少。遗忘最严重的时刻是在识记后的头一天,甚至发生在最初的几小时、几分钟(头一天有可能遗忘所记材料的一半)以后速度逐渐减慢。及时复习对巩固所学知识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等遗忘殆尽后再“回锅”,就事倍功半了。

  二、巧记忆。善于根据不同的教材内容和学科特点,结合自己的实际,运用多种方法进行记忆。可分散难点,学练结合;自我回忆,尝试再现;抓住特征,展开联想;记住主要公式,进行类推;赋予机械的材料以人为的意义等。

  三、多动笔。“好脑袋不如烂笔头”。在学习中,一定要注意学思结合,手脑并用,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对于那些重点、难点又不容易记住的内容更是要多动笔。这比单纯地口诵目记效果要好得多。

  四、善归纳。有条理的知识比杂乱无章的知识更容易记牢。在学习中要及时对所学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加强前后知识、新旧知识的联系,努力使所学知识在头脑中形成一个层次分明、逻辑严密的知识系统,这对于保持记忆无疑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五、强化记忆。艾宾浩斯的研究还证实,人们对所学习、记忆的内容达到了初步掌握的程序后,如果再用原来所花时间的一半去进一步巩固强化,使学习、记忆的程序达到150%,将会使记忆的痕迹得到强化,所记内容经久不忘,这在心理学上称为“过度学习”效应。

  六、抓重点。立足于全面、系统,突出重点,抓“牛鼻子”。起“以点带面”,“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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