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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概股逆转局势转机 做空机构产生分歧

时间:2012-02-27 17:17来源:臧建立 作者:鸳梦重温 中国法律网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希望通过这次事件,企业家能了解到资本市场的‘狼性’。”不会与狼共舞,不愿意学习与狼共舞的企业家就在家里呆着好些]

  虽然被纽约联邦法院推迟了原定1月26日的开庭日,近期新兴佳集团(CTEK.PINK)起诉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歧视案,还是引起了人们对中概股首个以诉讼途径维权的案例的关注。

  另一个在多伦多交易所和纽交所上市的中概股企业希尔威(SVM.NYSE),在遭遇了一系列空头攻击后,也先后向美国联邦调查局、加拿大皇家骑警、美国证监会、美国证券交易监管协会、加拿大BC省证监会以及中国有关执法机构报案并获得立案。

  从中概股被“猎杀”初始阶段的忍气吞声或通过回购来提升股价,到2011年五六月起,嘉汉林业(TRE.TO.TSX)等一些公司通过第三方独立报告证明自己的清白,再到近期新兴佳从起诉交易所歧视角度和希尔威调查反击做空者的层面的诉讼反击,似乎中概股维护自己权益的勇气和坚持更进了一步。

  从忍气吞声到反击

  对于中概股反击的新阶段,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执行会长费国平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对于还能够并需要选择继续维持在美上市的企业来说,应当选择一切合法的手段,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这轮持续了近一年的中国概念股危机,为什么现阶段会出现这种更多企业出现反击现象,而此前“被猎杀”的企业则大多忍气吞声?

  “刚开始被攻击的时候,一些中概股都蒙了,在专业法律知识上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投资银行家、美国乔丹公司(中国)总裁叶有明调研时发现,一些“可能会起诉造谣者”、“猎杀机构是逐利的、他们不了解中国公司”的反驳辞令大都苍白无力。

  后来情况有了一些变化,包括国内媒体的广泛关注,一些中概股也意识到不能任由股票跌下去开始想对策,也有美国一些律师从生意角度考虑愿意接手相关诉讼。叶有明说,更重要的是在“头羊”效应的带动下,大家也看到了反击对公司股票有回升效应,所以有更多的公司参与到反击中。

  中概股的反击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刚开始,大多数公司是用回购来证明管理层信心,损害。或通过第三方独立报告证明自己清白的方式,现在有更多起诉歧视、报案等主动的方式。“虽然比以往的方式有所改善,但是手段还可以更多样化一点,时间的把握更好一点。”沃特(中国)财务集团CEO张志浩表示,比如,配合二级市场的反击,投资者关系工作更到位一些。

  不过第三方报告的方式相对来说是成本最少的,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官司的时间长短不能确定,诉讼的结果也不能确定,精神抚慰金司法解释。律师费等成本可能不是个小数目,这对企业也是考验。

  而对于诉讼结果,费国平也表示,胜算几何,应留待法官的结论。不过,从中概股折射的美国选择性执法泛滥现象看,司法能否在保护主义抬头的环境下独善其身,他将持谨慎的乐观态度。

  孤军奋战还是联众制衡?

  既然反击的成本不菲,那么中概股是否可以考虑联合做一些调查来平衡反击成本?“撇除那些恶意欺诈的企业,其他的中国企业应该抱团,建立一个‘好孩子’俱乐部,”张志浩认为,“中概股的‘好孩子’抱团,不仅是成本问题,而且是整体形象问题,现在的情况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从逻辑上来说有可能。”叶有明说,比如被Alfred Little指控的15家公司可以通过集体诉讼或者联合出资调查等方式,但是“操作上可能性比较小”,因为这些公司之间的关系与比较松散,大多数公司仅关心自己的股票;行业上这些公司分散在不同领域,很难由行业协会或者相关机构牵头实施,“把它们的利益捆绑起来是不容易的事情。”

  “被冤枉、有诉讼成本承受能力的中概股企业,可以集体站出来,以法律手段表达自己的诉求,”费国平表示,“我们也要理解企业何时站出来、站出来在时机方面的考虑。”

  在他看来,“每个企业的情况不同,有共性,更多是差异性,这也是集体维权和调查的困难。”不过,即便中概股企业不能集体维权、调查以便降低成本,但如果能联合起来,针对共性问题,采取集体行动或代表集体采取行动,对于维护、维持中概股企业在美持续上市,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据他介绍,并购公会在2011年曾有组织反向收购企业,联合调查、维权,并相机采取法律措施的计划。“非常高兴终于看到有中概股企业站出来,以法律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

  中概股逆转局势到来?

  中概股纷纷扰扰的状况,凸显了国际证券监管一直没有解决的难题,让已经和计划去美国上市的各国企业,不得不面对的是,在弹性执法的环境下,外国企业在美维持上市,将会面对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风险和成本。

  费国平认为,类似于新兴佳的报案,受制于国际证券监管与合作的局限,是否能如愿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需要时间检验,尤其是保护主义在金融领域的蔓延,更增加了结果的变数,因此,在美上市外国企业母国监管机构的态度和作为,对于未来走势会有很大的影响。

  “如果中概股中一家或者更多诉讼成功,或许能改变其他人对这些调查机构的信誉度判断,让普通投资者看到中概股不都是先前‘人人喊打’的状况,当然对改变中概股的境遇会有所帮助。”叶有明说。

  但是对于做空机构来说,他们并没有兴趣知道事情的真相,也不关心所释放出来的信息是真是假,他们关心的是市场当时的普遍看法就是一个获利的机会。所以,短期内对于大多数被猎杀的中概股来说,期待股价变化,或者期待对中概股普遍印象的转变并不容易。

  无论诉讼胜败如何,特别是诉讼周期长短的不确定性,个案恐怕都很难改变中概股“在美国的日子”,费国平认为,除非美国证券监管的相关机构不再对中概股实施歧视性的监管措施。

  总体而言,叶有明认为,中概股首先应该脚踏实地诚信经营,要更加严格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同时也要学会多与投资者沟通,如果自己不这样,仅仅是做空机构一方面的消息释放出来,投资者当然只能偏听偏信。

  从个案而言,他表示,由于每个公司状况不同,受到攻击的方向也不同,公司自身法律等方面的资源也不同,所以反击也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被猎杀企业要去尝试沟通和用证据证明自身商业价值,而不是等别人来发现他们所做的错误判断或是等他人帮助自己‘洗脱罪名’。”

  “希望通过这次事件,企业家能了解到资本市场的‘狼性’。”张志浩说,不会与狼共舞,不愿意学习与狼共舞的企业家就在家里呆着好些。(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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