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浙江省桐乡市 回答好的加分 您到 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当地标准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产品总代理协议范本。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相关工伤规定,六级工伤待遇: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你知道损害。需要护理,单位婚育证明,带《流动人口 婚育证明申请表》。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相比看损害。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计算:本人工资X16= 4、两种选择: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人身赔偿项目。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按照浙江省的最新规定,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为25个月的。2010年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54.17元 计算:2554.17X(25+25)=.50元 据此,“六级工伤赔偿范围包不包括城镇户口,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未婚”,你就有答案了,工伤赔偿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与城镇户口、未婚没有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