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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浅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被抚养人的界定

时间:2012-03-02 21:12来源:甘霖 作者:六月涅槃 中国法律网
从诉讼新闻挖掘重大主题 ,我们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被扶养人及扶养义务人人数时应引起注意。 2010年某月的一天,文某雇用周某等人建围墙垒大门,关于死者父母共有几名子女的问题,不是原告陈述,被告无异议就可以确定的,它属于客观事实,有法律上的认定标准及身份关系的特有证明材料。

浅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被抚养人的界定,法官说:超过60周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注意的身份自认问题,一、2011年度北京市交通事故等造成死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元(即元*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

山东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1年度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元 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⒋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93元 百度快照 从诉讼新闻挖掘重大主题 新华网 文章引起了强烈反响,《农民日报》不但全文转载,而且连续三期发起讨论,这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朝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发展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想知道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 几乎是在同时,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同类案件作出的二审判决,推翻了基层法院的一审结论,判决来自农村的交通事故受害者以城镇户口标准获得赔偿, - 百度快照 浅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东方法眼 过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主体多是自然人,现已扩大到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对赔偿的标准和范围问题,也是当事人关注的事情,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没有统一标准只能根据具体地区具体情况处理,有固定工资的按工资收入计算,当事人可提供工资证明,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2011年度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与职工所受损害并没有相对应的关系,更不要说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所以否认工伤者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对工伤者是不公平的。

2011年度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由于法律对“被扶养人”范围的法定条件规定不够具体,在实践中有一定的争议,各地在处理上也不尽相同。我国相关法律之所以在人身损害赔偿采用了定量化赔偿标准,在一定意义上也正是考虑了此后进行的相对的利益平衡。这就要要求在界定被扶养人时应遵循诚实原则,

浅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但是,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定型化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是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量化的,所以,《侵权责任法》虽然没有规定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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