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主要做厨柜、衣柜工作,和几个客户已成为一般朋友关系,收了三人的订金共元。他只做了量尺和出图纸工作,接下来的生产和安装工作没有做。他拿订金去赌博,钱输了后先是以各种理由向客户延迟交货日期,到后来就变成了不接听电话一直逃避。三个客户在问题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就向派出所报案。 后来我朋友于2月9日晚被派出所,随后在2月10日晚将涉嫌的他进行(根据第六十一条),现在看守所。损害。他父母知道后主动联系三个报案人,相约于17号一起到派出所还了钱,三个报案人写了收条,表示同意消案不再追究(当时还钱的时候派出所不协助办理)。到了19日,才接到其中一个报案的客户通知而到派出所,当时只把还了钱的收条收了,然后叫回家等通知。 直至今天,侵害财产权 。已经被羁押29天了,仍未接到派出所的通知,他父母十分担心。对于整件事,派出所一次也没有主动联系他家人跟进和告知事件的处理情况,他父母多次去问都只是叫等通知。 我想请问:我朋友这的行于属于诈骗吗?派出所这样的处理方法对不对?他家人应该如何处理,只能一直等派出所通知吗?我朋友这样的情况判刑的机会大不大?如果要判,一般会判多长时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