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性,今年23岁,于07年发生交通事故,伤在左臂,里面骨头粉碎性骨折,现用钢板固定,手臂伤疤清晰可见,大概缝了七、八十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为十级,如果我向对方索要精神损失费必须要通过法院吗?十级伤残的精神损失标准是多少?精神损失费应该怎样计算?希望大家帮帮忙,鉴于我这种情况索赔多少合适。。急求结果,拜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7号)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如果你说的十级伤残,二年的赔偿就包括在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其它以外的精神赔偿了。 你去死算了 按照平时的惯例,精神损失费最低5000(十级),最高(一级),至于全部要赔多少的,建议你拿材料亲自去律师所咨询一下律师!以你问的内容没有办法可以计算出来 你这样子哪里有精神损失费?其他就不说了,根据你的意思,估计你只有伤残补助和整容费用。都是有标准的,伤残补助由交警根据标准计算,整容费用由法医根据实际情况写出费用。 可以协商,也可以直接起诉。 1到5万都可以。主要考虑过错成都、赔偿能力,当地生活水平、后果等。 精神损失最好通过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