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经过:在山路的多弯路段,我是正常行驶,对方在弯道上超速、超车、占道,与我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我车上四个人三人重伤,一人轻伤,其中两人下病危通知,后经全力抢救无生命危险,现在经过一年零三个月的治疗,基本恢复生活能力;在治疗期间,想知道中国最新婚姻法。交警队作出事故认定,判定对方主责,我方次责,听说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是在当事人一栏处,只有三个人,与事实不符,看看损害。我方拒绝签字,交警队答应重新作事故认定,但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通知我方前去领取事故认定。再此期间,对方到现在支付的医药费接近20万(与实际所需医疗费还有很大差距),我方现在由于经济能力有限,更是无法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等,所以准备与对方私下协商关于车祸的赔偿事宜,在赔偿的具体数额上,我方应提出哪些合理的赔偿要求以及赔偿项目?如果对方的保险金额不足以支付全部的赔偿费用,那么剩下的费用是否该由对方自己全部支付?
受伤人员大致情况如下:
驾驶员,年龄;53,(月平均收入:4000)
附驾驶,年龄;51,(月平均收入:3300)
后坐,本人以及本人妻子,年龄分别为22、24.(月平均收入为1500.1600) 浙江孙律师: 首先,你需要几个文件:你看人身权赔偿 。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鉴定 第二,所有的医疗票据请收好。 第三,保险公司赔付交强险、第三人责任险之后,尚有不足部分的,由对方补充。 具体赔偿数额,有待伤残鉴定。 没有做伤残鉴定委员会前,还不能计算具体金额。你要问交警要认定书,再根据事故认定结论去具体计算,且应先由对方强制保险赔偿,余下由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再由双方按责任比例赔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