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有个3岁的儿子,还有父母。他的妻子十年前车祸,鉴定报告是一级伤残,对其赔偿应按照她丧失劳动能力情况赔偿还是按照他的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我们的律师要求对死者妻子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请问是否有必要?应该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情况还是鉴定伤残等级?律师说丧失劳动能力情况是她们的举证责任,我们不需要申请鉴定。那鉴定伤残等级有用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你知道 离婚精神赔偿。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你知道协议离婚程序。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鉴定伤残等级应该已经没什么必要,只是让自己多支出一些费用而已。就她那种情况应该算是丧失劳动能力,就算从新鉴定也减不了多少赔偿的。 鉴定是一级,就已经是最高级的了,重新鉴定也没有效果。可以想办法举证,让其承担部分抚养费。 按照当时的医疗水平已经生活水平给予补偿, 根据你的表述,死者家里现在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个傻子,就是没有人抚养和赡养。依据法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丧失劳动能力,就应当赔付抚养费。你说十年前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十年后确实有可能恢复一些,但能恢复到十级或更轻吗?!我也是干法律工作的,凭同情心或做人的良知,你应当赔付抚养费,省下鉴定费,给付死者家属吧,安慰一下死去的和活着的。你看一下她能否独立的进行劳动,不就是最好的鉴定吗? 鉴定伤残等级肯定有用的啊,这个国家还是政府,社保可能会有补贴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