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今年73岁。在一家小医院治疗肺炎,结果被诊断为肺积水,之后在该医院穿刺,导致肺被刺破,引发血气胸,进一步导致呼吸困难和大面积心肌梗死,送入一家大医院进行抢救,现在虽然转危为安,但也导致了心肌梗死和脑梗的后遗症,现在仍然没有出院,后续治疗多长时间还没有结果,学会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住院18天以来共花费3万元左右,而且我们全家要24小时护理,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这个春节我们更是无法像平时一样全家团聚。
我想问一下:
1、我爸爸的这种症状符合几级伤残?
2、那家小医院现在对造成的误诊也承认,那我们双方协商的时候应该包括哪些方面的补偿?数额大约多少?
如果回答得完整,另外加分! 1、伤残等级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对照一下,对应的残疾赔偿金,实际协商时可以按100%提出就行了! 2、赔偿你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算就行了,你查查会了解得更清楚的! 另外,如果协商不成,不要做什么医疗事故鉴定,做医疗纠纷鉴定!我的帖子请参考 1.情况没说清不敢下结论。有器官损害否?后遗症的具体情况是什么?请写清。详情查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人身损害解释。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八)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九)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