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实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新标准,2009年1月2日,公司经理曾经到医院去看过他,并承诺帮他找护工,或者按照每天50元的标准给他钱自己找人。但是这笔钱公司到现在也没给。学会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sunhai/2012/0220/167793.html。 单位只愿意付5000元补偿 只能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雇佣人身损害赔偿来起诉单位。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自6月1日起我省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新标准,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以2009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例,广东省一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6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399.86元/年。劳动法法律在线咨询。 死亡赔偿金应否属于医疗事故案中的赔偿项目,日前,全国人大代表、新会区会城街仁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明照向本次大会提交了《关于完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处理程序的建议》,他认为,应该完善、简化、明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完善处理程序,加快制定社会救助基金实施条例, 退休返聘人员工地摔伤不算工伤,本院认为,某卫生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赔偿标准予以赔偿。其理由如下:1、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民法通则》规定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不一致。构成医疗事故的,医院过错程度较重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车险: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篇,日前,省高法、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青海省2010年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该标准自6月1日起执行。5月31日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公安机关调解时,仍按上一年度标准执行。 据了解,青海省2010年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