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我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我国公民权益的拓展。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从调整民事关系的实际出发,在一定程度上确认了精神损害及其救济制度。学会毕业生档案查询。损害。[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唐德华主编 2001年7月 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强奸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我国目前的立法尚属空白。无论是从抚平被害人的伤痛、体现犯罪人与司法体系对被害人人格、价值的尊重,但是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于贞操权这种民事权利恰恰没有规定民法的保护方法,没有规定给予精神损害赔偿,这是一个很大的漏洞。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缺陷与完善,1986年颁布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其范围为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荣誉权、名誉权。一、侵害贞操权等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浅论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几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但从损害赔偿的价值理念出发,对非财产上损害的金钱赔偿,也就是精神损害赔偿,限于第一方面,也就是自然人的精神损害。 浅析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正当性,律师解答:根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一是侵害他人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