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担次责 精神抚慰金自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北京广源京达托运处不服苏秋冬诉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一审法院判令北京广源京达托运处给付原告人民币29余万元;同时考虑到苏秋冬的职业特点等因素,依法确定精神抚慰金为6万元
乘出租受伤影响中考获赔精神抚慰金,判决伤者司某所花医疗费等合计.1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代被告姜某赔偿;司某的精神抚慰金5000元由其自负。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司某与被告姜某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姜某承担主要责任,司某承担次要责任。 劫车逃跑车毁人亡精神抚慰责任免除,死者二人抢劫后为逃避警方追捕发生车祸,孙某该不该赔偿精神抚慰金? 解读 蓝天/整理 结合本案,多某、龚某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主要是因为抢劫他人后为逃避警方追捕,在未开启大灯的情况下高速行驶而造成的,过错是非常明显的,因而孙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应予免除。 认为给付"赵姨娘" 精神抚慰金过高 货运公司不服提上诉,8月18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于岑岭因受伤给即将到来的中考带来负面影响,故应予一定精神抚慰,判决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赔偿岑岭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计4544.23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交通事故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优先获赔偿之商榷,2008年3月19日18时48分,原告驾驶在被告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二轮摩托车途径大余县五星加油站路段时,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受害人的精神抚慰金是原告与受害人在大余县交通警察大队的调处下达成的调解协议,该调解协议符合自愿、公平、合法的原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