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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精神赔偿

时间:2012-04-24 21:41来源:薏淳 作者:噶平 中国法律网
男方与女方经人介绍现已结婚7年,期间两人关系平平,最近男方发现女方态度更加冷淡,还有意疏远他,还提出了离婚,原因是不想再维持没有感情的婚姻。后发现原来女方一直和另一男子有联系,而且 关系暧昧。并发生了性关系有朋友作证现在男方也想离婚,想了解的是: 虽然女方和另一男方没有重婚也没有同居,离婚时无过错的男方能否要求女方经济和精神赔偿呢?有法律支持吗?
让她净身出门不就行了。如何在网上挣钱。这样的精神赔偿,还没听说过,可以要求把,估计不会给的
有足够的证据吗?找个律师问一下!我觉得应该能!
1、男方和另一女方没有重婚也没有同居,离婚时无过错女方不能要求经济和精神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搜索地址、电话号码、价目表以及各种存货。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小孩未满一岁,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现在第一件事你把事情搞大。把老婆出轨事情告诉全部亲朋好友。大丢她面子。第二去法院登记告你老婆和情人破坏家庭。后来事情你应该明白了吧。你有证据你怕什么。告他。可以加我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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