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满足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该条确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保障。想知道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离婚财产与精神损害赔偿金:(1)无过错方所遭受的财产实际损失;(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结合其对自己过错行为的故意,过失的轻重,动机等因素加以考虑;(3)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4)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无过错方遭受损害的权益的损害程度,精神上所受痛苦的程度;(5)侵权人的获利情况;(6)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状况总值,谋生能力等;(7)结合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无过错方对配偶和家庭尽义务的多少和贡献大小、年龄、健康等因素确定;(8)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如果导致配偶残疾的,应赔偿残疾人抚慰金;导致其他损害的,为一般精神抚慰金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证明离婚系因为对方的过错造成。自己对离婚没有过错。 损害赔偿,那么就需要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精神的,或者身体伤害都可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