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15年了,生有一子一女,是城郊农村人,为了结婚他父母建了三间瓦房(60平方米),但我娘家也买了好多家具及家电。婚后,我给娘家借钱又扩建了大约面积250平方米的房子,现已化为拆迁,上级分给我们三套房子(按现有的平方所分),房产协议书上是老公和儿子的签字,没让我签,现在他成天在外吃喝酗酒不顾家,回来还打骂我,我已经向法院提出,还请了律师,法院已经传了他两次,他不理睬,新婚姻法 离婚咨询。故意逃避,法官说不在家可以解除婚约,但是我请的这个律师说可以先离婚,两年后再分割房产。今天我和律师一起去法院准备再交诉讼费判时,这个律师又说:协议离婚程序。“婚前老房子的是男方的,后我不一定能得到房产。过一会又说也许有我的房子。我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暂时我不离了,撤诉算了,等房产证下来时再重新,但那个律师又说:“到时再法院就不一定给你离了。”我不知道请的这个律师说的是否属实,房子是我一滴血一滴汗建的,难道我就没有权利分到一点吗?如果我再次起诉离婚的话,法院真的不给离了吗?我应该怎么办,难道我就跟他挨打受气一辈子?是不是再重新请律师啊,请帮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