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注意事项。合同终止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是不进行经济补偿的,这就牵涉到一个适用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分居多久算离婚。学会医疗。所以按照这个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只计算《劳动合同法》失效后的年限,对比一下 医生的权利。这是法不朔及既往原则。但九十三条也规定“本法实施前当时有关规定,我不知道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经查阅,国有企业对此有特殊规定: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出济补偿。虽然这个《暂行规定》执行到2001年6月被废止,但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支付经济补偿也要执到2001年6月。而且1993年国务字颁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的规定》也规定劳动合同期满,要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给予经济补偿。目前这个规定仍有效。所以对劳动合同终止后是否支付经济补偿不能一刀切,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