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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肺病检查梅毒乙肝,真是“过度医疗”吗?

时间:2012-01-06 07:34来源:婞福小新 作者:落落红尘 中国法律网

作者:吴帅

一条女子治疗肺病被梅毒、乙肝的医疗新闻又在网上开始被炒热起来。事件原始经过是这样的。黄女士因为肺炎到当地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住院。“才住了两天医院,2000元钱就花完了?”她调出费用清单查看,竟发现检查项目多达66项!更让黄女士无法理解的是,药费单上还有三项莫名其妙的检查: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40元、丙型肝炎抗体测定20元、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4元。(据11月26日《重庆晚报》)

请原谅,作为一名广东的,我不得不从专业角度说几句:治疗肺病未必不能够检查梅毒、乙肝。如该提供该的病情资料,这一位黄女士身患肺炎,隐名股东的保护。伴有肺空洞,有大出血的可能,必须提前做好手术及输血的相关准备。输血前检查包括乙肝、丙肝、梅毒、H IV等传染病是符合程序的。否则,在手术后你如何判断患者的一些疾病是自己本身具有,还是输血引起?另外,身患一些特殊疾病是不适宜做手术的,一些必要的检查不去做,如何能确保手术的安全性呢?

从媒体的报道角度来看,靶子只指“过度医疗”。但关键的问题在于,在这一起医疗新闻的报道中,主角是缺位的,一些必要的交流与沟通难以实现。新闻里,该医院的负责人说,“可能是医务人员沟通未到位,对比一下民法通则若干意见。才造成了患者的误会。”在我看来,这位负责黄女士诊治的医疗人员同样没有选择与媒体进行直接沟通与对话。没有沟通,造成的后果是,那些关键的重要信息严重不足。媒体只能凭借着有限的信息去捕风捉影,或者含带着太多的个人感情色彩去报道这样专业性很强的医疗新闻。在这种背景下,又怎能保证新闻报道的准确、客观、全面?比如,检查项目多达66项!是几天的检查?哪一些检查?有没有必要与依据?当事的医务人员不站出来解释沟通,问题永远只能是个谜。所以被媒体鉴定为“过度医疗”,那也不奇怪了。

不久前,北京大学附属医院因为一起医疗事故纠纷,被很多媒体误读为“实习生无证行医,治死本院北大医学教授”。在事件总结阶段,报道此事的央视相关负责人就透露:接到新闻线索后,记者曾赶到北大第一医院办公室进行采访。接待人员当时回答称,“医疗事故多了,都这样采访我们还不得忙死啊。”暗访后,为公正反映北大第一医院的声音,记者再三请求对方安排主管领导或熟悉情况的科室主任出来接受采访,但始终未获回应。

在我看来,出现这一种医媒双方不愿意沟通,不敢沟通的情况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医疗新闻报道属于专业性很强的领域,如果采访者不具备医学专业背景,很难去敏锐地捕捉到存在的真正问题与矛盾,也很难与医务人员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沟通对话。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很担心因为这一种“不专业”,造成的被误读、被妖魔化,带来更大的麻烦,他们当然不愿意去和这样的媒体进行真正的沟通。第二,在医疗问题上,医疗机构还不习惯与媒体打交道,一些自身有猫腻的医院也不敢与媒体进行对话。

笔者认为,只有让医疗新闻报道“专业化”起来,才有可能消除这一种社会的尴尬。这就要求,首先在医疗新闻报道上,引入更多有专业背景的媒体记者,让他们可以与医务人员直接进行沟通交流,然后可以更全面、客观地还原事件。其次,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该尊重媒体采访,明白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重要性,体谅和媒体沟通的必要性,不应该无故找借口拒绝记者采访。最后,政府门及新闻管理部门应该介入进来,制订和推行医疗新闻采访与报道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令医媒都主动自律起来,以形成一种健康的、理性的医疗新闻报道环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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