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 损害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医疗 >

给音核论坛的一封辞职信

时间:2012-01-09 03:22来源:CHENG 作者:爱晚梧桐 中国法律网

    给音核论坛的一封辞职信

    来源:辞职信网 作者: 时间:2011/12/30 推荐劳动律师: 各位领导,各位管理以及论坛的朋友们大家

    各位领导,各位管理以及论坛的朋友们大家好:

    .

    由于最近工作生活忙碌,没有尽到做版主的义务,没有给大家带来太多的帮助和支持。心里感到很过意不去。近来一直感到身心很疲惫,已经拿不出太多的精力和时间,来论坛和大家一起学习和交流。因此今天特意和大家表示万分的歉意,温馨建议“免去论坛版主职务”。 .

    在音核论坛期间,让我在原创音乐方面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收获,也结识了很多喜欢音乐的朋友。首先谢谢大家让我在原创音乐方面有了提高和进步,同时也谢谢对雨蒙在论坛做版主期间的支持和关爱。由于时间少,来去都匆匆。每次登陆论坛,难免有对朋友精采的帖子回应和评语不及时和不严密,难免有不妥善,不周全的地方,难免有言不对题,话语偏激的诠释。同时也难免有被冷落的帖子,被冷落的爱心和被冷落的角落。这里对朋友们真诚的说一声,真的很抱歉,我不知道 医生的义务 。对不起,请多谅解和包涵吧。

    辞去版主职务,并不是雨蒙对论坛没有热心。其实忙碌的我早有这种想法,可总是有另一种意念在支持着我,一直对论坛倾注太多的感情。总想用自己微弱的能力,能助论坛一臂之力,让喜欢的论坛更加蓬勃生机。只是一次次论坛的袭击,一次次论坛的改版,和一次次朋友的挽留,其实糖尿病肾病食疗。真的就一直没有忍心丢弃这块竹林园地。秋已走远,心有余力不足又一次萌动免版的心思。冬日的第一天,刚好,还真遇到了竹子,先和竹子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商妥,同意后雨蒙才来这里草写一文和大家示意告语温馨建议。雨蒙还算是有素质和涵养吧。呵呵~~~请大家多理解。 .

    雨蒙再一次表示感激。谢谢一直交流,一直关注,一直支持,一直默契,一直帮助,一直抬举雨蒙的所有朋友,以及一直默默关心,默默关注并没有一句言语的朋友。只想说,认识你们真好!

    .

    还是希望有精力和有能力的更多的朋友来支持竹子,支持论坛。大家一起爱护和维系论坛。雨蒙会换去论坛授予的职业装,从今以后会穿一套淑女淡素,休闲的出现在论坛的每个角落,和朋友们一起娱乐开心。多爱一些自己,少一些太多的牵挂。那样,我想我会更轻松、愉悦和惬意。

    最后将这首提琴曲“我心永恒”送给论坛的朋友们。相遇一瞬,记忆永恒。雨蒙会默默的关注你们的。祝论坛所有朋友周末快乐,永远开心!

    谢谢大家,谢谢理解。 .

    延伸阅读:看着39健康网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