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 损害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医疗 >

产品特约经销合同书参考

时间:2012-01-09 07:17来源:冬雪 作者:讲过去的故事 中国法律网

    产品特约经销合同书参考

    来源: 作者: 时间:2011/12/17 推荐合同法律师: 本合同于200 年 月 日在中国 ,由合同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按双方同意的下列条件发展**产品经销业务,维护**产品经销网络: 1. 合同双方: 1.1(甲方) 公司 住所地: 负责人: 电话: 传真:中小学交通事故案例。 1.2(乙方): 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2. 指定与接受

      本合同于200 年 月 日在中国 ,由合同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按双方同意的下列发展**产品经销业务,维护**产品经销网络:

      1. 合同双方:

      1.1(甲方) 公司  住所地: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1.2(乙方): 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2. 指定与接受

      2.1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合同第3条的“经销产品”在 的特约经销商,从第4条所列区域的顾客中从事“经销产品”业务,乙方接受上述指定并依本合同承担义务。上述指定并非地区独家经销商。  2.2本条指定的期限为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续展本合同。  2.3公司须按实际情况详细填写“AA特约经销商登记表”,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2.4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经营风险不承担责任。  2.5乙方应遵守有关产品销售的法律规定,依法办理有关许可和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

      3 经销产品

      3.1 本合同约定的经销产品包括下列产品:  (1) ;   (2) ;   (3) ;   3.2甲方有权更改产品类别、技术指标且无需提前通知。

      4.经销区域:仅限于 。

      5.进货:

      5.1乙方提前三日提出订货要求,经甲方确定托运时间,当次买卖合同成立。  5.2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数量、时间、方式交付产品,乙方应及时支付价款,提取产品,货款应在提货前或提货时全部付清。

      6.质量保证: 甲方保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影响销售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告知(告知时间应在一个月内)予以查实后,可以退货、重发,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7经销价格:

      8.运输:

      8.1甲方代办托运。  8.2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千升(吨)以上双方共担。

      9.调换:合同有效期内,提货一个月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其提供产品品种,包装调换服务,但运输由乙方负责。

      10.返利:

      10.1乙方销售额达到相应数量,甲方进行返利。  10.2返利比例及支付时间按照《返利鼓励表》(附件3)规定执行。  10.3乙方具有违反本合同第12、13、14条情形的,不予返利。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益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11.销售定额:乙方本年销售定额为 升,销售定额完成且无严重行为,其特约经销权应在下一年持续保证。

      12.经销网络:乙方应规范经营,不向非经销区域窜货。

      13.销售价格:乙方按照《产品销售价格表》(附件4)执行销售价格,不低价倾销。

      14.产品标识与商标:  8.1乙方不得自行改换产品标识。  8.2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办事处名义开展业务和对外承诺。  8.3乙方不得在任何非甲方产品和资料、包装上使用“AA”商标或标识。

      15.宣传:乙方宣传应与甲方保持一致,乙方宣传应留甲方备案。

      16.市场监督与管理:  16.1甲方有权对乙方市场经营运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市场指导和处理。  16.2甲方有权对销售价格、区域经销等经销政策进行更新与调整,但应维护乙方利润空间。

      17.不称职处理: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酌情予以警告,暂时停货或撤回指定(解除合同)。  (1)年终未完成销售定额且相距甚远。  (2)市场开拓消极松懈,销售定额自授权之日起三个月未完成10%,五个月未完成20%。  (3)向其他区域窜货、低价倾销或有其它危害甲方企业或产品形象,严重影响市场网络发展的行为。

      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方出具“特约经销商授权书”后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严格遵守。

      19.合同终止:  19.1乙方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9.2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或一方依本合同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同时返还“特约经销授权书”并停止一切有关销售活动。  19.3合同终止时乙方存货仍可销售,但受本合同第12、13、14条约束。  19.4合同终止不影响双方关于返利支付等结算条款的效力。

      20.其它事宜:

      20.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0.2本合同附件需盖章有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本合同不得转让。

      21附加条款:

      甲方: (盖章)   签署人; 职务:

      乙方:  签署人: 职务:

    中国法律网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