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知情选择书,声明我自己为医疗的唯一告知者,没有授权其他人,之后签了手术同意书。做完手术才发现还有个麻醉同意书,居然是我妈签字的,是我进入手术室之后麻醉师找到我妈签的,在这之前麻醉师根本没露面,我觉得这是违法,这种麻醉属于对我违法侵害,谁给分析一下。听说医疗。 手术同意书中风险告知的第一条一般都是 麻醉风险(另附麻醉同意书) 麻醉和手术过程中的风险,是需要麻醉医师来评估的,采取什么麻醉方式也需要麻醉医师来决定。所以需要有麻醉知情同意书,由麻醉医师来告知采用什么麻醉方法、麻醉和手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和并发症,并取得病人同意。 麻醉医师一般需要在手术前访视病人,但一些急诊的情况除外。所以他之前没露面并不一定有错。 不光是麻醉同意书和手术同意书,以及一些常规治疗同意书之类的,现在医院要签的文书很多。只要患者自己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不是未成年、不是精神病或者白痴、不是神志不清的情况下,都是自己行使知情权来签字的。 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监护人来签字。医疗事故知识 。 如果委托别人代签,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别人行使所用知情同意的权利。 不过大部分医生都很忙,有时候很少关注到这些细节。对于麻醉医师来说,病人家属签字是自然而然的。 你可以去告医院在没有得到你同意的情况下对你进行麻醉。你可以说我不知道麻醉中的风险,如果知道的话我就不做麻醉也不做手术了。 麻醉是麻醉科的 手术是外科的 现在的做法是本人或者是家属都可以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