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向大家咨询一个有关医疗事故的问题。 我奶奶由于不慎摔伤,十多天前在市里一家不错的医院做了骨科手术,上了钢板。原计划今天出院,但是院方突然通知说,第一次手术不成功,事实上医疗。钢板没有正确安装。明天要进行第二次手术!意味着80岁的外婆要冒着生命危险再一次上手术台,无论是身体上和精神上的折磨都是难以忍受的。听说鉴定程序 。 我请请问一下,这是不是属于院方的责任?可不可以够不够成医疗事故的条件?第二次手术费用和后期的护理费用由谁承担?可不可以要求院方赔偿损失? 请具有专业知识的律师朋友帮忙回答一下,谢谢啦! 当然是医院的责任了,但不会构成医疗事故罪,它要求存在重大过失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第二次手术毕竟可以圆满成功,至于后期手术费和护理费,你可以要求医院承担 根据你所叙述的情况我建议你最好还是能够给你奶奶做一个影象检查。当然最好到其他医院检查。然后凭该检查证明和医院书面通知如果没书面通知可以凭收费发票和相关病历向法院起诉。当然在起诉前你也可以和医院协商解决。 如果是医院的失误造成的 那么要由医院来承担所有责任 和解不行 可以起诉 你好,是不是医疗事故,得进行鉴定才能肯定,而且这个专业的医学知识,但从你现在说来好像不太像医疗事故,但你可问问院方为什么第一次不成功,然后再确定。 如果你对医院的手术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有所怀疑,建议你,在你奶奶出院的时候一并把她的住院病志调取来。保留一切的x光片,及影响资料。去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去做医疗事故鉴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