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爷爷~他那天临上医院是~还帮人家送了两桶水~~~然后去医院,医生说他是什么肠道细菌感染~~要开刀~我们因为不懂,所以医生让我们签字~签了就去开刀~人是走着进去的,手术后却是昏迷不醒~直接送了重正监护病房~奶奶问怎么回事~医生还回答说"一切正常"!!!开个小刀能这样~然后我们问为什么直接送监护~医生说观察写日子~我们不怎么专业~也就信了~刚刚到楼下打饭~饭都没打~~就说情况不好了~那些日子爷爷是靠呼吸机和心脏起搏机维持呼吸的~我们觉得医生不怎么样~就叫省里的医生来看~省里的医生说没救了~怎么会这样,好好的走进去,出来就这样~我们问医生怎么回事,医生却不做回答.而且几天的重正监护的费用没提过一次,主刀医生也是新手.....怀疑~~~就在今天早上爷爷过世了!!!!!这种纠纷应该怎么解决~!!求助 1.如果你对医院的医疗措施有过错的怀疑,你可提起诉讼. 你的优势是:该案属举证倒置。你起诉时只要举出a.你爷爷住院事实。 b.你爷爷死亡的结果。你不须举出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 如果医院不能举出他的医疗举措是正确合理的证据,他就要承担责任。 2.目前你要做的就是申请做尸检,收集一切有用的证据,为维权做准备。 保留尸体,向当地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医学事故鉴定申请。 他们会做尸体检查,判定死因及事故的性质。 根据鉴定结论(如是肯定性的),再向医院提出医疗事故赔偿。 如果对鉴定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提出再鉴定申请。 目前,你最好把证据固定,复制医院住院记录并盖章。 提醒楼主注意!!!!! 千万不要火化尸体 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判断死因 然后以医院为被告提起诉讼 举证责任是倒置的 即如果医院不能证明自己在整个手术过程中没有过错,那么医院就负全部责任。 保留尸体,进行严格详细的医疗鉴定,最好是请法医,然后要收集证据,比如医生的处方单据,医疗记录,手术单等等 另外就是准备打医疗官司了.具体的标准是: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听听医疗。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学习医疗事故索赔。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勒令外还要说一点,医疗类的官司都比较复杂,一定要请律师 找证据,让对方举证,医院没有过过错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