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在外地打工,因社会纠纷导致失血过多前往一家私立医院治疗, 患者为O型血,院方失误将800毫升B型血输入,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yiliao/2012/0205/136920.html。事后院方承认承担责任,家属也千里前往陪护,院方对家属也提供了温饱问题,目前,院方对患者进行疗养,期间也表达过私了情况,患者表达先将其身体诊好再谈。 求助:院方在诊断中违反了哪些条款?患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据医疗事故私了有哪些章法?观察一阵后,患者转到其他医院进行体检,院方该采取什么措施?如果将来进行私了,院方可能将哪些问题设为减少赔偿? 附:欢迎法律高人、新闻界参与提供建议,有实效的汇款报答! 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有很大的把握才去做,因为作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人为医学会组成的专家,而这些所谓的专家,无非是从各大医院挑选的医生来充当的。而医院与医院之间都是利益相通的,在这种情况下所作出的鉴定结论从法律角度上来说,不是公平的。从我代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来看,十件有九件中经鉴定都不属于医疗事故。在我国目前是没有专门的医疗事故鉴定人员,如果没有很大的把握,不要去做。 第一,你需要权威部门确认(鉴定)800cl的B型血液对O型患者的危害有多大,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第二,你可以选择私了,私了或许比打官司会实惠一些,但一定不能讹诈。 第三,在私了不能的情况下,最好选择打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而不是医疗纠纷,因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整体而言,比医疗纠纷的赔偿要多一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