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 损害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医疗 >

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时间:2012-02-09 23:49来源:爱在北半球hmily 作者:扣子落下 中国法律网
我和弟弟两人从客运公司乘车出差,不幸途中发生车祸,两人都受伤。
弟弟头部受伤缝十多针,我身上多处玻璃扎伤和两处软骨受伤。
买车票时有三元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2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金额3万。事故认定结果由客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请问两人应获得
多少经济赔偿?
应该报警,请求事故认定,如果对方全责,就按照以下方法要求对方索赔(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其实医疗。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一是去保险公司申请意外保险理赔,没有收据并不代表不理赔。
二是去申请对的交强险理赔

由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获得赔偿后还可以申请人身伤害的保险理赔,但是医药费不能获得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应由公安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要求赔医疗费、误工费。可按本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同行业收入标准算。 当然有法律依据。 
这种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如果没有造成残疾的话,就不需要陪生活费了。而你说的那个份钱,就属于误工费的范畴。但是,赔偿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陪全部的份钱的,除非一个月不能出车。具体的赔偿方法是:用平均每天出车能够取得的收入乘以没有出车的天数,这个就是应当赔偿的数额。其实那个份钱已经包含在每天出车取得的收入里面了,也就是说,赔偿的份钱并不是满月的,而是你没有出车这些天的份钱,另外再加上你应当获得的利润在里面。表现在法律上,就是平均每天出车的收入了。
因此,份钱是必须要赔的,你可以向法院提出你的请求,而且法院肯定会支持的,因为对方已经负全责了。

 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保管好医药费、住院费单据、病历、诊断证明,及一日用药明细条等单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结合病例和诊断等相关证据确定。
这一规定要求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及医疗费住院单据,法院才会支持当事人要求赔偿的主张。。

二、及时申请身体伤害、财物损失鉴定
身体受到伤害后,应当及时申请医疗机构或是法医对伤情进行鉴定,以确定伤势的程度、医疗终结时间以及与交通事故的关系。
医疗终结时间届满,应当及时申请伤残评定。当事人身体伤害程度较大及财物受到损失的,要及时到伤残鉴定部门及财物损失评估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和财物损失,便于交警部门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侵害人支付伤残补助费及财物损失。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等级鉴定书和财物损失鉴定书是被侵害人要求支付伤残赔偿金及财物损失的依据。

三、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当在接到认定书3日内申请上级交警队复核。

事故认定书直接关系到可得利益的实现。所以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

四、申请交警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事实上领结婚证要什么手续。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五、提起民事诉讼,要注意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一年,一般从伤害之日起算,如果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而超过时效起诉的,法院将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六、提起民事诉讼,要注意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查封、扣押、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财产,被告车辆投保的,可申请法院查封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诉讼保全措施是原告为了防止被告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的有效措施,可确保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原告及时获得赔偿。

七、判决或调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如果超过执行期限的,法院不再对被告强制执行,原告损害赔偿得不到实现。因此,原告要注意执行的期限。

调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诉讼保全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