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多月前我爸因为阑尾炎发作去医院动手术,手术完后当天就发现臀部两侧各有一处烫伤,到第二天早上医生来查房时,我爸就问他们这是怎么回事,他们没有回答,只是说先给你把起泡的地方水先抽出,后来在住院7天的时间里给我爸伤口包扎换过几次,在这期间我爸因为天天有挂消炎药什么的,婚育证明怎么写。烫伤处并不感觉到疼痛,以为没什么事,就在阑尾炎手术好后出院了,医院方面也没说烫伤处还要过来换药什么的。医患权利义务。在回家两天后烫伤口处开始疼痛,我爸就到小区门口的诊所换药包扎,包扎了几次没见的好转,在我妈的再三劝说下才去原先的那家医院找医生,没有想到的事他们竟然不承认,后来我爸去医院投诉处投诉后才过来给我爸处理了下,在处理伤口的时候我爸还出现休克等症状!我爸说他是因为以为只是小伤口没什么事就不想再去麻烦人家,况且去医院也很远不是很方便才去小区门口的诊所换药包扎,没想到当去找他们(医生)看时他们不但不承认还说什么是我爸自己搞的,态度恶劣!~我想我爸是四级医疗事故,不知道我爸能不能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该怎么样做好?其实最主要的是医生态度很恶劣,我实在看不过去,又不知道去哪投诉他们?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忙!~谢谢!~好的意见我还会加分的!~ 连药监局的局长都在带头造假药,投诉是让人看不到希望的。最新劳动法下载。 可以打官司或去“焦点访谈”曝光。 主要咱们国家医院还是国家管的,国家的公民信用体系一点也不健全,想让某个医生负上责任,他们都是猴精的人,除非你们当初蓄意收集证据,否则要告他们也不容易。 希望你能获得应有的权利。 如果是院方过错当然该赔偿 但现在这个情况有点麻烦 连药监局的局长都在带头造假药,投诉是让人看不到希望的。 听他们说没用,我这种事情还是直接仲裁的好,觉得有必要的话起诉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