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 损害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医疗 >

刑事责任 ,[转载]商标侵权行为的刑事责任

时间:2012-02-11 01:52来源:一潭秋水 作者:APPLE 中国法律网
《财经法规》第一章第六节, 刑事责任,可以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涉及民事赔偿的问题,按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处理。 附: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过失杀人应否负刑事责任问题的函 最近,河南省人

刑事责任?, 并处广告用度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用度,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中断其广告业务。行政诉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想知道 医生的权利。第三十九条 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

对发布广告有哪些情形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该法,追究企业责任,也不是通过刑事诉讼程序,是根据该法规定的独立程序。[9] 所以,可以说,迄今为止,虽然在德国也出现了主张企业刑事责任的观点,但德国的判例,仍然基于刑事责任的社会伦理非难基础,对企业刑事责任持否定态度,刑法理

[刑事责任]对故意延误投递邮件如何适用刑罚, html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相关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罪的量刑标

第三章 单位犯罪的范围, 教学流程: 一、法律责任概述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 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本节主要介绍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违反《会

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哪些违反猎枪弹具管理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猎枪弹具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该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

不属于实行过限的行为应担共同犯罪刑事责任, 如果某一行为属于实行过限行为,实行过限犯罪人应当对其犯罪行为引起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而其他共同犯罪人则一般不对过限行为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如果不属于行为过限,则各共同犯罪人对伤害后果共同承担责任。所以,判定行为是否实行过限,直接影

[转载]商标侵权行为的刑事责任, 商标侵权行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九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23 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7 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名责任人被实施了治安处罚;15 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同时,责成大兴区委

[刑事责任]对假冒他人专利、窃取技术秘密的, 对假冒他人专利、窃取技术秘密的,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能为拥有者带来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并未拥有者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计算机软件和其他非专利技术功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1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