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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女儿监护权 一杯硫酸泼前夫

时间:2012-02-11 16:33来源:就是这样 作者:比尔干饭 中国法律网

    争夺女儿监护权 一杯硫酸泼前夫

    来源:生活新报 作者: 时间:2009/06/17 推荐损害赔偿律师: 高健与前妻谭华在孩子监护权等事宜上有矛盾,协商过程中,鬼火的谭华用一玻璃杯硫酸泼向前夫的面部,致其面部被毁容,左眼被摘除。谭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就在她服刑期间,妹妹替其向高健分3次赔偿了约20万元。昨日,在五华法院执行局,高健向法院求情给前妻减刑

      高健与前妻谭华在孩子等事宜上有矛盾,协商过程中,事实上医疗。“鬼火”的谭华用一玻璃杯硫酸泼向前夫的面部,致其面部被毁容,左眼被摘除。谭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就在她服刑期间,妹妹替其向高健分3次赔偿了约20万元。昨日,在五华法院执行局,高健向法院求情给前妻减刑。

      矛盾深化 一杯硫酸泼残前夫

      高健和谭华的婚姻,矛盾不断,虽然育有一个女儿,但婚姻还是于2003年走到尽头。2004年7月7日晚,离婚已一年多的高健和谭华相约,在青云街某酒吧商谈女儿监护权等事宜,因为彼此耿耿于怀,“谈判”时争吵不断,随后矛盾恶化,被逼急的谭华用事先准备的一玻璃杯液体硫酸泼向高健面部,随后逃离现场。

      硫酸灼伤了高健的脸、颈、躯干、双下肢等部位,其中左眼尤为严重,左眼被摘除。2006年8月,谭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在五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谭华的辩护人当庭为其辩护,由于谭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处在精神崩溃的边缘,才采取了伤害前夫的极端手段。

      2006年12月,五华法院认为,谭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人的辩护观点与现有证据相悖,作出对谭华有期徒刑五年、赔偿民事部分包括、伤残补助费等共计19余万元的判决。

      前夫诉苦 家庭悲剧害了娃娃

      不久前,已在监狱服刑三年多的谭华,得知省高院等四机关关于对刑事附带执行案件中服刑人员履行民事赔偿可适当减刑的通知后,积极与家人协商,其妹谭丽将剩下的几万元赔偿款交给了高健。

      昨日,在五华法院执行局的小会议室里,高健和谭丽也一同在场,五华法院执行局张法官向他们咨询相关情况,确定谭华对高健的是否已履行完毕,医疗。以便报请上级法院,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适当减刑。

      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造成了这样的悲剧?眼角带着一丝伤感的高健回忆起事发时的惊魂一刻,低头片刻后轻声说:“就是家庭矛盾,夫妻矛盾越来越深。”在一旁的谭丽说:“家庭暴力,不被逼急,谁都不会想到这样绝情的一招。”

      一个进监狱,一个被灼伤毁容。除了高健和谭华,受罪的还有今年才9岁的娃娃。女儿现在和高健一起生活,担心女儿心灵上受到伤害,高健至今还对女儿隐瞒了一切。由于高健烧伤后无法工作,目前女儿的生活费由亲戚朋友支付,父女俩的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谭丽说,姐姐谭华在服刑期间,认真服从改造,态度也很积极,事隔已久,她也逐渐乐观起来。她现在就一心一意地盼着早出狱,照顾女儿。她说:“最可怜的就是娃娃,高健对女儿的照顾也已力不从心。”

      积极赔偿 狱中前妻有望减刑

      五华法院执行局张法官说,为了响应省高院的精神,在清理执行积案中,对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执行案件,如果被执行人积极配合,对受害人履行赔偿义务,按照宽严相济的政策,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服刑人员进行适当的减刑。这样可以让服刑人员以积极的态度重新回归社会。同时,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母亲坐牢、父亲伤残,女儿今后的教育和抚养是个不小的问题,而且服刑人员谭华的家属已积极地把剩余赔偿款履行完毕,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在征得受害人同意的情况下,五华法院将尽快把所有材料向上级法院上报,争取给谭华适当减刑。(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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