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好像只要是公司就要给员工交养老保险医疗等,但是现在那么多的小公司,注册个公司执照就是公司了,但是规模又很小,员工也许就1-2个人,根本不可能给员工交养老医疗,那这种情况是否公司就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相关部门硬是要来查是否会吃亏?
这些东西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要查肯定要遭,让员工写买明已购买保险的,不能在公司买的说明。但如果员工告你,你就没得办法了,如果社保局要查你, 医疗法规 。还是会喊你提供员工在异地买了保险的证明,肯定就死球了,但一般情况下,社保局不会查小公司,但公司必须还是要开社保账户,至少要买1 或2个人,小公司,最好工资表每个月变换人,相当于是做假工资表,这样就好点了 是的,已经违反劳动法了。如果来检查是要吃亏的。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责任编辑:admin) |